依照法定手續解除婚姻關系。即夫妻雙方通過協議或訴訟的方式解除婚姻關系,終止夫妻間權利和義務的法律行為。
離婚是指夫妻雙方依據法定條件和程序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律行為。夫妻雙方離婚,必須遵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,否則將不發生離婚的法律效力,其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婚姻關系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。
處理離婚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《婚姻法》第31條、第32條、第39條至第41條的規定,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一)》和最高人民法院《關于適用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〉若干問題的解釋(二)》的相關規定。